通知公告

2025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检测公告

  • 2025-12-09

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医院拟对放射诊疗设备年度检测进行采购,现挂网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信誉好的单位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医院2025年度放射诊疗设备检测。

2.项目内容:院内全部放射线装置及工作场所检测(见附件)。

3.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第18条规定的条件;

3.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须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甲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三、用户需求:

1.服务内容: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射线装置明细,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关报告。包括:机房放射防护检测报告、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报告(每年一次)。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在医院现场检测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设备性能、场所防护、等检测报告。

(2)供应商在医院现场检测后,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采购人,维修整改后再负责免费检测。

(3)对于采购人突发放射防护事件能够及时提供防护检测等技术支持。

3.技术服务方式:向采购人提供放射诊疗设备的年度状态检测报告、供应商承担检测报告编写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4.技术服务进度:

(1)每年放射诊疗设备年度状态检测时间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出具当年年度检测报告;

(2)上述检测报告如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前提交,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后在委托书中注明提交期限,供应商按委托书要求执行,并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供应商应准时向采购人提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在检测过程中如发现采购人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指出并免费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在采购人整改后,免费提供再次检测服务。

 

四、材料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文件;

2.法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

4.相应资料自行密封,档案袋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者视为无效。

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本次询价中选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评审结果将以电话方式通知中选单位,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所有参与单位须对本次询价内容保密,不得泄露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医院所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主任

联系电话:15840159865

报送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医院办公室(4号楼三楼)

 

点击下载附件:表1、表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