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公告
- 2025-12-09
为贯彻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文件要求,现拟通过询价方式确定第三方监测单位,承担我院2025年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的年度评估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医院2025年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的年度评估。
2.服务对象:院内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见附件)。
3.服务内容: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管理办法》,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情况;
(2)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3)辐射工作人员变动及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以下简称“辐射安全培训”)及考核上岗情况;
(4)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转让或者送贮情况以及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台账;
(5)场所辐射环境监测和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及监测数据;
(6)辐射事故及应急响应情况;
(7)核技术利用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和退役情况;
(8)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年度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
4.服务时间: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年度评估报告并上报,具体时间安排将根据中标单位的计划及我院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5.服务方式:现场监测。
6.项目预算: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费用包含现场监测、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7.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
8.资格要求:承担本项目的第三方机构须具备CMA资质。
二、材料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文件;
2.法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
4.相应资料自行密封,档案袋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者视为无效。
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本次询价中选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本项目。评审结果将以电话方式通知中选单位,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所有参与单位须对本次询价内容保密,不得泄露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信息。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医院所有。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主任
联系电话:15840159865
报送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医院办公室(4号楼三楼)
点击下载查看附件:表1、表2.doc
